一、开曼群岛概况: 开曼群岛的公司法律是基于1948年英国公司法案制定的,并且可以在1960年的开曼群岛公司法律(修订版)中找到。
一般当地营业公司(Ordinary,Resident Company),一般非当地营业公司(Non-Resident Company)及税务免除公司(Exempted Company)。其中税务免除公司(Exempted Company),主要被各国企业,个人用来做金融方面之规划,税务免除公司不能在当地营业。
二、开曼群岛成立公司优势 1.开曼政府对所有公司注册资料致力于保密,保障合法商业行为的隐密性。 2.香港及新加坡股票市场,允许开曼群岛注册的海外离岸公司到当地股票市场挂牌交易。 3.公司成立后,可在世界任何国家从事任何合法的商业活动。 4.公司董事/股东会议可透过委托代表出席方式(PROXY)来完成。 5.公司可随时申请变更公司董事/股东及主要干部成员。 6.可用公司名义开立银行户头,设立信托,开立信用状,押汇,转让信用证。 7.反向投资:成立公司后可以在大陆投资,成为外资企业、或合资企业。 8.可以拥有其它公司的股份,房地及其它, 注册有/无票面价值股票,不记名股票,优先股,可赎回股份,投票股或非投票股。 9.公司成立没有最低到位资金,当地政府提供保证20年豁免当地任何税赋之资格。
三、开曼公司注册资本: 开曼群岛政府对其离岸公司的注册资本并没有限制,但是一般做法是采用50'000美元作为最少的注册资本注册。资本可划分为50'000股每股1美元 。
四、开曼公司股东: 最少一名股东,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,没有国籍上的限制。开曼群岛离岸公司可选择发行记名或不记名股票。
五、成立要求 1.公司名称:2-3个英文公司名称 2.设立公司的目的/及经营范围 3.供至少一位董事股东的执照或身份证复印本,股东住址。 4.管理人員签名的委任書,须提供开曼群岛会计师/ 律师的介绍信。(我司代办)
六、开曼公司名称: 对公司名称没有特殊要求,除非经过特许,否则公司名称不能出现BANK(银行) 、TRUST(信托)、MUTUAL FUND(基金)、INSURANCE(保险),或是REINSURANCE(再保险)等字眼。
七、开曼公司税务要求: 不需申报或缴纳任何税项,除了年度牌照费。
八、开曼公司隐密性: 在开曼群岛登记设立的境外公司,享有高度的隐密性,公司股东名册完全不对外公开。
九、注册开曼公司费用: 注册全套费用为28'000人民币,已包括首年牌照费用'首年注册地址及注册代理费用。
十、开曼公司维护费用: 注册后每年维护费用为12'000人民币,包括政府规费'注册地址及注册代理费。 上述收费只包括注册资本不多于50'000美元的公司
十一、办理时间 资料齐全通常30个工作日左右办妥。 |